四川荣府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绵阳东原•长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更新:2013-09-22来源:绵阳市环境保护局作者:国策环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四川荣府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绵阳东原•长岛项目的建设内容、污染物排放情况、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告知公众,希望公众的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绵阳东原•长岛项目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816-2285983

联系地址:四川荣府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二、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名称: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乙字3506号)

联系人:陈格

联系方式:13183820079

地址:拉萨市八一国际广场B栋10层

 

三、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绵阳市游仙区桑林路8号,东原香屿项目以南,地块均呈较为方正的矩形,基地内地势平坦。本地块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项目由27栋建筑组成,住宅结合商业,地下设置一层机动车库。

本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2452.97m2,总建筑面积303547.7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6556.98m2,地下建筑面积约63386.37 m2。居住户1830套,容积率2.56,密度31.11%,本次建筑主要为住房性质,附带部分商业区域。

现将拟建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及影响叙述如下: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包括:1)土石方施工阶段: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人工工具、运输车辆等。2)混凝土浇筑阶段: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振捣棒等。3)结构施工阶段:地泵、汽车泵、混凝土搅拌车、振捣棒、支拆模板、搭拆钢管脚手架、模板修理、电锯、外用电梯等。4)装修及机电设备安装阶段:拆脚手架、石材切割、电钻、电锯等。

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及生活废水、雨水等。

废气扬尘:包括各类燃料动力机械作业时排放的燃油废气、拆迁、土方施工、现场搅拌、裸露土地、易散落、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建筑垃圾的存放运输等。

固废:主要是土石方工程及混凝土浇筑中产生的废弃土石和施工废料等,也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物。

(2)营运期

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业,污染较小,主要大气影响为汽车尾气、居民油烟废气、生活污水以及项目设备、汽车行驶产生的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涉及的居民油烟气经收集后统一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II级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市市政网。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地下室室内,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边界噪声影响值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防噪控制措施有:消声、吸声、隔声和阻声。采用较先进的、噪声较小的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和保养,以降低声源声级;施工尽量在白天进行;将有固定工作地点的施工机械应尽量设置在距居民区较远的位置,并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的控制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

项目施工期修建简易预处理池,故施工污水经该简易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III级标准限值要求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施工期必须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料废气的排放量;对开包的水泥应及时使用和清扫,对土石方装卸和运输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限制车速抑尘措施,以减轻对施工区域附近地面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运渣车辆不得超高运输,并要关闭顶部车盖,以免洒落。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排放、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统筹管理,不产生、少产生固体废弃物和对已产生的固废进行综合利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对水体的污染;产生的弃土和施工废料应运往指定的地点填埋;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2)营运期

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废气集中收集采用机械通风集中排放。居民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厨房油烟废气污染物浓度较低,集中经专用烟道排放。

建设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III级标准规定限值后接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和植物等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地下室室内,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

对生活垃圾,采取先行收集、通过市政管理及时转运的方式,同时小区内设置环保的分类垃圾桶(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所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要求的基础上,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该处建设可行。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空气、噪声、水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公众参与—项目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经济损益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项目建设可行性综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公示说明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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