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超日
更新:2011-04-09来源:新浪财经作者:

 证券代码:002506证券简称:超日太阳(3.29,-0.04,-1.20%)公告编号:2011-047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28,500万元人民币对超日九江进行缴纳注册资本并增资,其中人民币3,500万元用于缴纳应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20)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3)。同时,上述议案已于2011年3月18日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41)。该全资子公司已于2011年4月2日在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实收资本由1,5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

  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

  住 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爱国路中段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倪开禄

  经营范围:太阳能材料、太阳能设备、太阳能灯具、电子电器生产、销售、安装;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06证券简称:超日太阳公告编号:2011-048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西藏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计划与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西藏日喀则市合资设立西藏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投资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出资。合资公司主要负责10MW太阳能光伏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建设地点位于日喀则市甲龙沟。

  二、其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叁百万元整

  3、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C区2-6)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陈鸿

  6、经营范围: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规划、环境监理咨询、环保工程管理运营、环保项目科学研究、环保工程治理、工程监理(以上项目需取得环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批后方可经营)。

  7、企业简介: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其前身为西藏国策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为支持其迅猛发展,2002年由母公司四川国策环保实业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至300万,同时更名为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并由原来的技术服务型公司转变为综合性的环保工程公司,其业务涵盖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规划、 环境监理咨询、环保工程管理运营、环保项目科学研究、环保工程治理、工程监理等。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藏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公司(暂定)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西藏日喀则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倪开禄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工程的建设和运营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的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建立的合资公司主要负责西藏日喀则市甲龙沟10MW光伏电站工程的建设和运营。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因项目实施地点在西藏日喀则市,距本部上海路途遥远,在监管方面可能存在管理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旨在建设西藏日喀则市甲龙沟10MW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拉长母公司产业链,从而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在国内光伏市场的业务拓展。随着未来光伏发电成本的降低以及国内光伏发电的规模化应用,在国内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品牌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五、本次拟投资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西藏日喀则市甲龙沟10MW光伏电站项目

  2.项目地点:西藏日喀则市甲龙沟

  3.项目规模:该项目规划所需建设资金为22238万元人民币,实际建设装机容量为10MW,单位造价22238元/千瓦。电站建成后年均上网电量约为1720万度。工程规划建设10MW光伏电站,本期建设容量为10MW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固定阵列的光伏系统,以1MW为一个子单元并网发电,共10个单元;拟接入日喀则110KV电网。

  4.项目建设期:建设期1年,运行期25年

  5.项目盈利能力评价:本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720万kWh,按上网电价1.2735元/kWh(不含税)计算,平均年发电销售收入为2190万元。项目经营期年均利润总额718万元,年均税后利润552万元。

  (上述盈利能力评价并不代表公司 2011年度及以后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的授权

  按照《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总经理办理对外投资的审批、登记事宜,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办理公司设立审批、登记事宜以及投资进展公告等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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